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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

时间:2020-06-10      阅读次数:

                                                外国语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党员教师、辅导员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党员教师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五、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党员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党员教师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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