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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陈国华教授来我校外国语学院讲学

时间:2011-03-02      阅读次数:

  4月16日下午四时,应我校外国语学院邀请,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国华教授在外国语学院新楼301报告厅做了题为“翻译的五个公理、三个标准和一个原则”的学术讲座。外国语学院院长吴亚欣教授主持了讲座。陈国华教授以他翻译徐志摩的名诗《再别康桥》的体会为切入点,总结概括出了翻译的基本准则,即“翻译的五个公理、三个标准和一个原则”。

  所谓“五个公理”是指:一、基本准确的翻译是可能的,翻译的基本标准是可以确定的。二、完全准确的翻译是不存在的,尤其是诗歌,翻译的标准是相对的。三、说话者或作者的言语动机和目的决定翻译的标准。四、翻译者的动机和目的也决定翻译的标准。五、好的译文出自能分享作者精神世界的译者,因此译者必须尽量分享作者的精神世界。

  此外,陈教授还提出了翻译的三个标准,分别是:一、语言标准,指解读结果需要说得通;二、真值标准,指译本是否真实反映所描写的内容;三、美学标准,指译文能否再现原文的美感。就诗歌而言,主要是指诗的意境(包括思想意境和意象效果)。

  最后,陈教授用一条精辟的原则总结了自己对翻译活动本质的深刻体会。他指出,翻译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尊重作者。在具体翻译中,如果三个标准(即语言标准、真值标准、美学标准)不能兼顾,译者应在征求作者的意见后决定取舍。如果作者已经不在世的话,则应以服务于作者的创作动机和目的为翻译的出发点,由译者代替作者对文本进行解释和处理。

  在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陈教授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平易近人的态度和渊博的学识深深吸引了在场百余位听众的目光,会场中不时爆发出阵阵笑声。讲座结束时,同学们用最热烈的掌声表达对陈教授的感谢,有些同学还就讲座的内容结合提出了自己在语言与翻译学习方面的困惑,对此陈教授均都耐心认真地一一进行了解答。大家纷纷表示从陈教授讲座中学到很多有关翻译方面的专业知识,对翻译的标准和原则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将对以后自己翻译实践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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